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6居间成功后,甲方已收到建设方业主方支付的相应项目款项,则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第4条居间报酬
4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经乙方成功提供居间服务的项目,由甲方将与建设方业主方所签
订的合作合同提交予乙方备案,甲方按照以下给付标准向乙方支付居间报
酬:
。
42以乙方完全严格履行其应负之合同义务且无任何违约情形有权取得居间报酬为前提。
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成就,甲方按照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
43支付居间报酬前,乙方须依甲方要求先行提供合法税务发票予甲方请款,否则,甲方
有权暂不支付相应的居间报酬,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4甲方在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相应(个人为1849,企业为17)税费后将剩余金额的
居间报酬支付予乙方。乙方收款银行信息为: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第5条居间费用承担
51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而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除非甲方实现明确同意承担该居间费用之部分或全部;否则,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的全部委托事项,将由乙方自行承担居间过程中支出的一切费用。
第6条居间期限
61居间期限自本合同生效起至甲方与建设方业主方签订的项目合作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之日止。超过前述期限仍需要提供居间服务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居间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延长委托期限。
第7条合同终止
7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若至
年月日,乙方仍未完成委托事项,
即未促成甲方与建设方业主方签订正式项目合作合同,则本合同即行终止。
72居间成功的,双方依约履行完毕各自应负之权利义务,本合同自动终止。
73合同执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解除或遇有法定解除事项的,本合同亦终止。
第8条保密事项
8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合同所涉及的商业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使用、允
可编辑修改
f。
许他人使用或泄露该商业秘密于任何第三人。82乙方为完成甲方委托事项中获悉的与甲方有关的商业资料以及甲方提供的各种信息、
成交机会、项目合同订立的情况等属于甲方之商业秘密;乙方应严守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其在居间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而做出任何不利甲方的行为。8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依居间报酬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乙方仍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不支付居间报酬。
第9条转委托禁止
9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进行转委托予任何第三人。
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