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民借字
号
借
款
合
同
201年月日
f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民借字第号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住址:
住址:
电话: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在平等自
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及期限
甲方(出借人)
出借人民币
(大写:
)
借款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第二条:借款利息
此次借款为有偿借款,自支用贷款之日起,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月
利息为
。
第三条:借款用途
。
第四条:支付方式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具体借款金额以收支
凭证为准。
第五条:还款方式
乙方保证在借款期限届满前偿还本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甲方有权
限期追回贷款并要求乙方按每天3承担相应违约金。
乙方提前偿还借款的,除按照实际用款期间支付利息外,还应当向甲方再
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f第六条:条款变更
因情势变更,本合同需要变更条款的,由双方协商签订变更合同,作为合
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2、甲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了解乙方的还款能力等情况。乙方如不按
合同规定使用贷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加收每天3的违
约金。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转作他用,更不得用于违法
行为。
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
文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3、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4、乙方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单位的变迁等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三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乙方自愿将
为
该笔借款提供担保,到期未还款,交由甲方处置,并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如不足归还借款,乙方应继续归还不足部分。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偿还本金的,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每
日百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在借款期间,若借款人预留在甲方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工作单
f位等发生变化导致无法与借款人取得联系,而借款人明知还款义务和期限却不
主动和甲方联系,也不按期还款,最终导致甲方进行催收的,上述行为每发生
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次的违约金。
3、在借款期间,乙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欠款,而导致甲方采
取相关措施的,除支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