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职业院校风险管理,为确保了学生实习实训安全,有效防范和化解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的意外伤害责任风险,自治区教育厅相继下发了《关于开展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宁教财2009293号)关于做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宁教财201061号)等文件,积极稳妥地推进高职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工作。按照文件精神要求,各高职院校建立了相应的制度,要求学院、企业、学生三方签署《安全协议》,并规定了三方分担的责任及工伤保险补贴办法。确保了学生实习实训安全。该项工作的开展有效维护了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学生的权益,减少经济纠纷,维护了校园和谐稳定,促进职业教育健康和谐发展。
二○一○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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