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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服务居间协议
f融资服务居间协议
甲方:法代表:电话:乙方:法代表: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融资居间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并保证认真遵守及充分履行。第一条甲方声明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或甲方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第二条乙方声明
1、乙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或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1
f第三条委托事项
甲方欲为
项目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目
标为人民币
元(具体募集资金由审批后决定),为了顺利
实施此方案现委托乙方为甲方介绍引进符合其融资条件的银行、机构
或个人(以下简称“目标投资人”),为甲方与目标投资人进行斡旋和
谈判,并协助促成甲方与目标投资人签定投资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1、积极配合乙方,为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2、根据乙方的要求及谈判进度的需要,及时向乙方提供与项目
有关的资料、信息及融资条件等,以便于乙方为甲方物色合适的目标
投资人。
3、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本
协议过程中所获取的目标投资人的信息(属于公共领域的信息除外)
向本协议居间业务直接相关人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
本协议而使用。
4、不得在委托期限内与乙方介绍的意向投资人或目标投资人进
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1、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通过在各行业的丰富资源,为
甲方物色目标投资人,按照甲方提供的条件与目标投资人充分沟通,
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目标投资人达成
合作协议。
2
f2、对甲方及目标投资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商业秘密等秘密信息
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具体内容向
第三方泄露;也并不得将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获取的对方任何信息向
本协议居间业务直接相关人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
协议之目的而使用。
3、依照甲方要求完成居间任务,可要求甲方依据协议约定支付
佣金。
第六条佣金与费用
1、佣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