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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
一、名词解释:1、工业产权:是指工业、商业、农业、和其它产业中具有实用经济意义的一种无形财产权,确切的说,工业产权应称为“产业产权”。工业产权可分为创造性成果权和识别性标记权。2、知识产权:是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的权利。3、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是国际上通行的确认、保护和利用著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智力成果专有权利的一种法律制度。4、文学产权:是关于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创作者和传播者所享有的权利,它将具有原创性的作品及传播这种作品的媒介纳入其保护范围,从而在创造者“思想表达形式”的领域内构造了知识产权保护的独特领域。5、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或者说,是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利的总称。6、影视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物体上,由一系列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包括电影、电视和录像作品等,亦称视听作品。7、著作权主体:或称著作权人,是指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单位,在一定条件下,国家也可能成为著作权主体。8、其他著作权人:是指除作者之外,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非法人单位或国家。9、职务作品: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职务作品与公民所担任的职务紧紧的连在一起,它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安排其雇员或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任务而创造的成果。职务作品即非公民个人的作品,也非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委托的作品。10、原始主体:是指在作品创作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在不存在其他基础性权利的前提下对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一般情况下,著作权的原始主体为作者。但在特殊情况下,作者以外的自然人或组织也可能成为著作权的原始主体,如职务作品、委托作品中的雇主、出资人等。11、继受主体:是指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著作权的人。12、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13、电影作品:是指为了便于放映而连续摄制在感光胶片上,或配有声音的连续图片影像作品。14、地图:是指运用制图原理来表示地面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的图形,如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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