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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十二本公司设执行董事,由股东决定产生。执行董事(注:也可是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f十三执行董事任期3年(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注: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五章执行董事、经理、监事第十五条本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由股东决定。第十六条执行董事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注:法定代表人也可由经理担任,公司自定。第十七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以下职权:(一)向股东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的决定,制定实施细则(三)拟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拟定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五)拟定公司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设立分公司等方案(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公司经理人选及报酬事项(七)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八)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f第十八条执行董事任期为3年,可以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第十九条公司经理由股东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股东负责,行使以下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决定的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二)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方案(三)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四)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五)向股东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人选(六)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部门负责人。(七)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二十条公司不设监事会,只设监事_1_名,由股东决定监事任期为每届三年,届满根据股东决定可连任本公司的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f三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四向股东提出提案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六章财务、会计第二十一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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