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西北风农业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作为贡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第二条公司名称:宁夏西北风农业有限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由一个自然人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第五条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农副产品的销售;农业技术研究、开发及技术转让;农业信息咨询服务;农副产品的收购、储藏、筛选、初加工、销售;农林开发、苗木种植、农机服务。第六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营业期限:20年
f第二章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第八条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100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时间:201739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第九条股东作为出资者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第十条股东的权利:一决定公司各种重大事项二查阅各项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三按期分取公司利润(四)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第十一条股东的义务:(一)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二)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通过法律程序批准同意者除外
f四、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条款。第十二条出资的转让:股东可以决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公司应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第四章公司的机构及产生的办法、职权
第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章程第十四条所列决定时,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第十四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