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居民个人所得税注意事项
2019年1月1日居民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类实行按月或按次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按次申报,经营所得是按月或按季申报。
一、工资、薪金所得政策改革最大,扣除项目包括:基本扣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合法规定的扣除:
1、基本专项扣除:每年60000元(每月5000元)的基数按月累加的方法进行扣除,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上会自动生成。
2、专项扣除: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注意扣除项目是个人缴纳的部分,单位缴纳的是不可以扣除的;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公司全额缴纳的,所以也不属于个人专项扣除范围
3、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1)、子女教育:年满3岁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其中一方扣除,也可以按50的比例分摊,但双方确定哪方扣除后一个会计度度不得更改,若纳税人子女在境外留学还需提供国外录取通知书和留学签证等资料
(2)、继续教育: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按每年480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应注意的是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
f位)继续教育,可以由父母其中一方扣除,也可以本人自己扣除,但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只能本人自己扣除;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年度扣除,每年按3600元(每月3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支付的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按实际支付的金额扣除,超过80000元的按80000元扣除
注:已婚人员可以本人扣除也可以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可以由父母一方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或者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通过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个人住房),在贷款期间,按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定额扣除,但期限不得超过20年(240个月);
注:首套是指纳税人第一套房子,如果婚前双方都已购住房则婚后可选择其中一方得住宅贷款利息扣除,由购买方扣除或者夫妻按50的比例扣除;纳税人应保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银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