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消防安全标识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九小场所”、农村、社区,应当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性质、规模,分别设置消防安全布局、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疏散、消防安全警示提示、危险场所、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及消防安全文化等标识。消防标识应当醒目、美观,内容简练、准确,充分体现消防安全内涵。
一、消防安全布局标识单位要在主要出入口附近、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等位置应分别设置总平面布局标识、消防车道标识、防火间距标识等消防安全布局标识:(一)总平面布局标识。1、公众聚集场所,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或者单位主要出入口附近等醒目位置应当设置总平面布局标识。其他单位可在门口、消防办公室等场所设置总平面布局标识(如图3-1)。
图3-1某商场总平面布局图2、总平面布局标识应标明单位消防水源(天然水源、单位室外消火栓及可利用的市政消火栓)、水泵结合器、消防车通道、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安全出口和疏散路线、主要消防设施位置等内容。设有专职消
f防队的单位还应当标明专职消防队及车辆位置、特殊灭火剂储存位置及
储量等内容。
(二)消防车道标识。
1、社会单位及城
市社区、农村的消防车
通道附近或道路地面
上应当设置“消防车
道,严禁占用”字样的
标识(如图3-2和3-
3)。
图3-2消防
车通道上的标识1
图3-3消防车通道
上的标识2
2、进入村庄、社区的道路上严禁设置栏杆、路桩等影响消防车通
行的障碍物(如图3-4和3-5)
←如图3-4
设在社区道路上的地桩
入生活小区道路上的地桩→
如图3-5设在进
(三)防火间距标识。
单位建筑物与其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处宜设置标明“防火间
距,严禁占用”字样的标识(如图3-6)。
图3-6防火间距标识
二、消防设施器材标识
f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
所在位置应设置下列消防设
施器材标识:
(一)灭火器。应当按照
黄色警示线
《灭火器配置规范》的
要求配备充足的灭火器
材并符合以下要求:
图3-7灭火器放置示意图1
1、灭火器应当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
影响安全疏散。放置点的地面上应当喷涂黄色警示线(如图3-7)。
4、灭火器放置点的上方应当粘贴标有“灭火器”字样的明显标志
(如图3-8),并设置管理责任标牌(如图3-23),明确巡查和维护
管理责任。
置示意图2
表3-1灭火器巡检记录卡(200年
月)
时间
压胶保外周检查人力管险观边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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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器的铭牌应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