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标准要求,负责制定、修改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及范围,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购置、发放和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各部门及员工对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和使用情况。4、各种防护用品由专人管理,建立档案,妥善保管,定期检查维护。5、劳动防护用品经费保证做到专款专用。6、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f(八)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1、每年提取3万元作为安全生产专项奖励基金,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批准后拨付使用。2、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分别给予表彰或奖励:(1)忠于职守,积极做安全工作和劳动保护工作,成绩卓著的;(2)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免遭重大损失的;(3)在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性危害方面有重大发明创造和科研成果的;(4)在安全技术、尘毒治理方面提出重要建议,效果显著的。3、奖励分为记功、晋升、发放奖金等形式。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处罚:(1)不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佩带劳动防护用品、不遵守劳动纪律等违章行为,未造成事故的,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责任。(2)阻碍、干扰安全人员执行公务的,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等行政处分或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f(九)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发生工伤事故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的人员,必须立即报告班组长等有关领导,有关领导必须立即转报主管厂长,并在1小时内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如实报告事故情况。2、发生伤亡事故后,要组织抢救伤员,防止事故发展和扩大,保护好现场,对事故现场的处理,必须经过当地公安、安监、工会等部门同意,方可进行。3、按国家规定,给予受伤或死亡的职工一定的经济补偿,抚恤职工家属。4、协助安监部门搞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分析事故原因,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好生产安全事故。5、由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国家或他人造成损失的,按规定予以赔偿。
f(十)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1、安全档案要编写详细的目录并分档存放,以便于查询,要逐步实现安全档案的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管理。2、安全档案管理人员要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统计分析,按要求将统计该上报有关部门的上报有关部门,该定期向职工公布的向职工公布。3、有关领导和安全生产机构负责人要经常检查安全生产档案的建档和档案管理工作,使安全生产档案科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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