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汽车修理部
f目录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3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4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四、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6五、危险作业管理制度7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8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10八、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11九、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12十、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13
f(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负责人培训制度。包括厂长、副厂长、主管副职都必须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办的安全培训班,经考核获得厂长安全资格证。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安全管理人员要摆正安全与生产经营等各项活动的关系,学习和掌握安全管理知识,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并保证每年至少进行12次培训。3、各种作业人员培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由有关专业部门对其进行专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已经取得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参加专业部门组织的培训、考试和考核,对操作证进行复审签认。4、新工人的安全培训制度。新进企业的工人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40小时,考试合格后,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然后再次考试合格,方可独立工作。5、全体职工安全教育制度。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在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6、复工工人安全教育制度。凡休假7天以上返岗必须经过班组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工伤休假1个月,其他休假3个月以上者,必须经二级生产单位、班组两级复工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7、换岗工人安全教育制度。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包括本岗位操作规程、危险因素等。8、“四新”安全教育制度。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行生产,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9、安全知识考核制度。实行上级对下级的层层考核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考试成绩存入个人档案,作为评比升级的条件之一。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