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联系群众制度
1、应认真办理来信来访,并根据工作分工和工作实际,积极参加各类群众接待活动,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无法解决的要耐心细致地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及时化解矛盾,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2、领导干部应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深入基层和联系点调查研究,虚心向群众学习,及时总结和宣传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特别要注意听取群众意见,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要坚持民主决策,把调查研究的成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充分体现和维护群众的利益。下基层工作和调查研究应坚持轻车简从,注意形象,注重实效。
3、干部应根据工作需要,挂钩联系困难群众等人员,定期和不定期走访联系对象,了解民意,帮助联系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并联系12个基层党支部,经常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解决问题,督查指导,推动工作,切实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
4、广泛开展结对帮扶、联系户活动。有帮扶能力的应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领导干部要带头与困难群众结成联系户。基层党组织应根据的能力、特长及各自的具体情况,采取自愿和组织指定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联系对象,可以一帮
f一,也可以多帮一或一帮多,既要立足于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又要帮助他们树立信心,提高技能,自强自立。
5、推行承诺制度。应结合工作实际,对照保持共产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和本支部制定的保持共产先进性的具体要求,本着切合实际、具体可行的原则,以承诺的方式为群众办实事。承诺的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说到做到,说好做好。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各级党组织应进一步畅通群众表达意愿渠道。实行政务公开、党务公开,落实好“居民、村民议事”制度,通过“民情日记”等方式,充分反映民意;采取民情恳谈、交心谈心、领导接待日等形式,深入了解民情;公开设置意见箱,积极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联系群众、反映民意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201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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