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教体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商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区、南部山区市场监管局、社会事务局: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落实《xx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6部门关于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济食安办发〔2016〕24号,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儿童青少年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形成监管合力学生就餐是一项重大的民生问题,直接关系到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和谐与稳定,历来是政府、学校、师生、学生家长及公众关注的焦点问题,社会关注度高,敏感性强。教育、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和商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学校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抓紧抓实,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做好相关组织协调和衔接,要以学生就餐食品安全为主线,不断强化监管力度,确保广大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二、规范审批工作,完善各项制度新建学校应配建食堂,其他学校要创造条件恢复原有食堂或改扩建食堂,对不具备食堂建设条件的学校可选择具备正规配餐资质的餐饮企业提供配餐服务,确保有就餐需求的学生能够吃到安全、可口的午餐。
一学校食堂供餐
是指由本校食堂为学生提供的就餐服务。适合现在有食堂和规模较大、有条件新建食堂的学校。学校食堂应以保障饮食安全、改善学生营养、增强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健康
f成长为宗旨,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原则,尊重少数民族饮食习惯,建立健全覆盖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
1学校食堂应以学校校长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申请办理并取得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要求,对具有合法办学资质的学校食堂,严把食品经营许可准入关,规范受理行为,严格现场核查,重点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原料存贮和食品留样等项目的审查力度,确保现场核查合格后方可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监管工作中发现无证供餐或许可证即将到期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督促其申请办证、换证,确保其依法持证经营。对于因无法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而不能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的,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进行通报。
2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学校应成立以校领导、部门负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