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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新修订的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解读作者:林江涛 卫生部中日友好医院呼吸科200864142649点击:802次r
【大中小】新修订的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以下简称“指南”)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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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20日发表于《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2008年第3期。指南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引言、定义、诊断、常用药物简介、治疗和管理几个方面。撰稿力求文字简洁、突出实用和结合国情,希望能够达到指导日常临床工作的作用。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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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强调了规范化的诊断和治疗,特别是开展哮喘的长期管理对提高哮喘的控制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因此,指南从哮喘分级、治疗目标、药物治疗方案和管理等方面贯穿了一条主线,全面强调了哮喘的控制。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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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诊断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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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标准中修改了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的判断标准,即要求一秒钟用力呼气容积(FEV1)增加≥12,且FEV1增加绝对值≥200ml。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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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分期上分为急性发作期(exacerbatio
)、慢性持续期(persiste
t)和临床缓解期。但强调了“临床缓解期”这一概念,这是与国外指南不同的地方。并且明确指出临床缓解期的判断标准为:经过治疗或未经治疗症状、体征消失,肺功能恢复到急性发作前水平,并维持3个月以上。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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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上变化较大,这是需要广大医生深刻理解和掌握的。主张继续使用病情严重程度的分级,认为主要用于治疗前或初始治疗时严重程度的判断,在临床研究中更有其应用价值。强调应学会在哮喘的长期管理中使用按控制水平的分级。这种分级方法更容易被临床医师掌握,有助于取得更好的哮喘控制。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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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了相关诊断试验的内容,包括肺功能测定、支气管激发试验、呼气峰值流速(PEF)变异率、痰液中嗜酸粒细胞计数、呼出气一氧化氮(NO)检测以及变应原皮试和血清特异性IgE测定的临床意义。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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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常用药物简介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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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清楚地将治疗哮喘的药物分为控制性药物和缓解性药物。(1)控制性药物:是指需要长期每天使用的药物。这些药物主要通过抗炎作用使哮喘维持临床控制,代表性药物为糖皮质激素吸入剂(ICS)等;(2)缓解性药物:是指按需使用的药物。这些药物通过迅速解除支气管痉挛从而缓解哮喘症状,代表性药物为速效β2受体激动剂吸入剂等。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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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强调了糖皮质激素简称激素是最有效的控制气道炎症的药物,r
ICS是长期治疗哮喘的首选药物。介绍了哮喘药物的新剂型,如透皮吸收剂型的β2受体激动剂。现有产品有妥洛特罗tulobuterol。由于采用结晶储存系统来控制药物的释放,药物经过皮肤吸收,因此可以减轻全身性副作用,对预防晨降有效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