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办理员工申请离职时,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组织离职面谈,员工确认需要离职的,业务负责人员需告知员工离职办理流程、完成时间、需要员工签字确认的材料、转出材料、工作交接过程中各环节办理部门地点和业务对接人。并及时跟踪、掌握员工离职办理进度。督促员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离职手续办理工作。期间存在问题的,业务人员需协助沟通解决或寻求人力资源部相关业务人员的协助。如员工无法到场办理离职手续的,按照集团公司规定员工需出具正式授权委托书方可代办。代办事项只限于离职审批和交接材料,不得代签《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员工无法签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的,一律执行公证送达程序。离职办理过程中,离职事项的各类通知需留存完整的保全证据记录,通知记录包括书面通知材料、签收记录或回执、电话通知录音、短信通知截图等。9、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办理、发放。
f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采用“填写、签字确认、人力资源部收集、审核盖章、单位领取、发放、员工签字领取”的工作流程进行。
各单位业务人员在受理员工离职时,为保证员工本人能够签署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在员工提交离职申请材料时一并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上签字确认。如离职未批准的,标识作废已签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批准的,按照正常流程办理离职手续,与离职材料一并提交。各单位业务员需更新《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台帐,人力资源部业务人员在收集审核后每周五盖章,并通知单位业务员集中领取。各单位在发放过程中需员工本人或委托办理人员(授权委托书)领取签字确认。
以上业务办理过程中,如遇到无法解答或解答不清楚的,需及时向上转递问题,寻求部门负责人或上级管理部门相关业务人员协助解答,并告知员工情况和上级业务对接人,期间做好业务办理或解答情况跟踪和记录。完成后询问员工业务受理或解答满意情况,并在后续工作中改进。三、业务办理要求
1、各业务办理时间节点严格按照制度、流程规定执行,不得无故拖延。
2、接听电话时,按照员工需求和业务负责范围,做好电话转接和咨询服务,如不能清楚、明确解答的业务,需明
f确告知员工转递业务咨询问题和对接人。并电话回馈了解业务咨询结果。
3、员工投诉需按照诉求受理程序,填写完整的受理记录和受理结果。并及时反馈员工。
4、受理记录应包括受理业务、时间、需求人、联系方式、办理进度、协调解决事项、业务受理转递过程、办理结果和反馈结果等内容
5、业务受理过程中必须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