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字()第(
)号
委托担保协议书
委托人(以下称甲方):
受托担保人(以下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以上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
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因
需要向
(以下称贷款人)申请借款
人民币(大写)
万元,借款期限
(月),经甲方申请,乙方愿意为
甲方提供保证担保,最高限额人民币(大写)万元,甲方保证严格按照借
款合同和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为了确保乙方与甲方签订借款担保协议书的切实履行,保障乙方的利益,另
签订的编号为字()第()号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
的法律效力。
第二条、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收取担保费,担保费计算标准:(借款担保额履约保
证金)×担保月数×
‰。
第三条、甲方应向乙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元,约定履约保证金的支付范围:
(一)在甲方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借款合同》项下),贷款人要求乙方履行
保证义务时,乙方无须征得甲方同意,有权直接从保证金款项内向贷款人予以支
付;(二)甲方未按规定交纳担保费的,乙方有权直接在保证金款项内扣付;(三)
甲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在保证金款项内扣付甲方的应付款及
违约金、赔偿金等;(四)乙方有权监督并实施保证金的支付,拒付与担保内容
无关的款项;(五)保证金在合同执行完毕后,由乙方退还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按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使用贷款,不得改变用途。否
则乙方有权通知贷款人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发现贷款在使
用中发生风险,乙方有权提前通知贷款人收回贷款。
第五条、甲方保证按借款合同所约定的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甲方应
该在借款到期前30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乙方和反担保方的同意,办
理延期手续。延期期间的担保费标准:借款担保额×延期担保月数×3‰。
第六条、甲方如不按期还款,贷款人又不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乙方替甲方偿还
借款本息和逾期罚息,乙方将按如下标准向甲方收取违约金:借款担保额利息
罚息×逾期担保月数×30‰,直至甲方还清本息为止;若甲方不能偿还贷
款,则乙方有权处置甲方所有财产,收回替甲方偿还的借款本息,逾期罚息以及
追偿费用和担保违约金。
第七条、甲方需提供第三人为乙方提供的担保进行反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反担保合同另行签订,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现:(一)甲方所作的陈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