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八、承包人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九、发包人承诺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十、合同生效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本合同订立地点:发包人、承包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于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6
f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总则1定义
定义下列词语或措辞,除特别说明外,在本合同中具有以下赋予的含义:11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所订立的合同。12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13专用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订。招投标工程的专用条款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14协议书: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为本合同工程所签订的协议书。招标工程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签订。15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接受中标人投标文件的函件。16承包人投标文件:指根据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并被中标通知书接受的,承包人为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向发包人提交的技术、经济文件。17标准与规范:指本合同所指明的和合同工程依法应适用的标准与规范,以及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对有关技术方面问题做出的补充、修改和批准文件。18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19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0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且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1分包人:指被发包人接受且具有相应资格,并与承包人签订了分包合同,分包一部分合同工程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2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113第三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