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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编制技术要点
(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二○一○年十一月
f重庆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编制技术要点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编制工作(以下简称挂钩),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和一致性,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技术要点。一、总则本技术要点所称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复垦为农用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构成的拆旧区和拟用于城乡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包括城镇建新地块、拆迁农民安置建新地块和农村集体建新留用地块)构成的建新区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和拆旧、土地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一)规划任务
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通过调查清楚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权属,摸清拆旧建新农户的意愿和当地农户的生产生活条件,分析项目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潜力和城镇建设用地需求,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建设总体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合理确定

f农民集中居住点和城镇发展用地的布局,以规划引导实施,使实施规划具有可操作性,正确指导项目区的实施工作的开展。规划任务主要包括:1.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规划,落实项目建新拆旧地块的选址;2.制定拆旧区规划方案;3.制定建新区规划方案;4.制定农民安置补偿方案;5.制定资金平衡和土地权属调整方案;6.制定挂钩周转指标的使用和归还计划;7.制定项目区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3.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07号);4.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8号);5.国土资源部《关于重庆市2008年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批复》(国土资函2008352号);6.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f试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101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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