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11号)要求,按照科学规范、主动适应、继承发展的修订原则,在1998年原《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原设目录外专业的基础上,经分科类调查研究、专题论证、总体优化配置、广泛征求意见、专家审议、行政决策等过程形成的。
三、本目录的学科门类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1年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学科门类基本一致,分设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个学科门类。新增了艺术学学科门类,未设军事学学科门类,其代码11预留。专业类由修订前的73个增加到92个;专业由修订前的635种调减到506种。本目录哲学门类下设专业类1个,4种专业;经济学门类下设专业类4个,17种专业;法学门类下设专业类6个,32种专业;教育学门类下设专业类2个,16种专业;文学门类下设专业类3个,76种专业;历史学门类下设专业类1个,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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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种专业;理学门类下设专业类12个,36种专业;工学门类下设专业类31个,169种专业;农学门类下设专业类7个,27种专业;医学门类下设专业类11个,44种专业;管理学门类下设专业类9个,46种专业;艺术学门类下设专业类5个,33种专业。
四、新目录分为基本专业(352种)和特设专业(154种),并确定了62种专业为国家控制布点专业。特设专业和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分别在专业代码后加“T”和“K”表示,以示区分。
五、本目录所列专业,除已注明者外,均按所在学科门类授予相应的学位。对已注明了学位授予门类的专业,按照注明的学科门类授予相应的学位;可授两种(或以上)学位门类的专业,原则上由有关高等学校确定授予其中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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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一、基本专业
01
学科门类:哲学
0101010101010102010103K
哲学类哲学逻辑学宗教学
02
学科门类:经济学
0201020101020102
经济学类经济学经济统计学
0202020201K020202
财政学类财政学税收学
0203020301K
金融学类金融学
6
f020302020303020304
0204020401020402
金融工程保险学投资学
经济与贸易类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
03
学科门类:法学
0301
法学类
030101K
法学
0302030201030202030203
政治学类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外交学
0303030301030302
社会学类社会学社会工作
0304
民族学类
7
f030401
民族学
0305030501030502030503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科学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历史思想政治教育
0306030601K030602K030603K
公安学类治安学侦查学边防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