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休假管理办法第1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员工合法休息休假权利,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维护单位正常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员工休假应遵守本办法规定期限、程序和其他要求,按照不同假种享受相应的假期待遇。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保定市分公司全体合同用工。第四条法定节假日的休假安排按照国家和邮政企业通知执行。具体休假方案节日前通告。第二章各类假期规定及待遇第五条假期类型假期包括法定假日、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病假、事假、年休假及其他法律规定的假期等。第六条法定假日(一)全年法定假日11天:元旦(1月1日)1天;春节(农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3天;清明节(农历清明当日)1天;劳动节(5月1日)1天;端午节(农历端午当日)1天;中秋节(农历中秋当日)1天;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3天。(二)属于部分员工的假日如青年节、妇女节等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休假。(三)由于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员工必须在法定假日期间上班工作的,按照员工实际加班工时计算发放300的加班工资。第七条婚假(一)按法定年龄结婚的男女双方准婚假3天;(二)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奖励晚婚假15天;(三)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四)员工婚假、晚婚奖励假应于结婚登记日当年使用并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作为证明,原则上不能跨年使用。(五)婚假包括国家规定的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六)婚假期间岗位工资照发。第八条产假产假是指女员工因按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怀孕分娩而休养、疗养的假期。(一)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二)已婚女员工二十四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除享受90天产假外,奖励产假45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奖励产假30天,在规定的产假后连续使用。男方给予护理假10天。享受10天护理假的男方必须是初婚者或者未生育过孩子的再婚者。男方10天护理假应当在女方产假期间使用。(三)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的(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下同),给予20天产假;怀孕满2个月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30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满7个月分娩,给予正常产假。
f(四)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