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71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爆燃事故调查报告
前言:
2014年7月19日2时57分,湖南省邵阳市境内沪昆高速公路1309公里33米处,一辆自东向西行驶运载乙醇的车牌号为湘A3ZT46轻型货车,与前方停车排队等候的车牌号为闽BY2508大型普通客车(以下简称大客车)发生追尾碰撞,轻型货车运载的乙醇瞬间大量泄漏起火燃烧,致使大客车、轻型货车等5辆车被烧毁,造成54人死亡、6人受伤(其中4人因伤势过重医治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300余万元。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马凯副总理和杨晶、郭声琨、王勇国务委员等领导同志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做好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尽力减少人员伤亡,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追责,要汲取事故教训,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和危化品运输安全监管,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研究试验、专家论证、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情况。长沙大承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8月3日,法定代表人周添,注册资本人民币20万元,具有乙醇等危险化学品的经营许可资格,有效期至2015年12月1日,经营方式为批发(无自有储存和运输)。公司共有员工15名,其中安全管理人员1名。该公司自2013年3月份开始一直使用湘A3ZT46轻型货车运输乙醇。莆田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总资产505亿元,具有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运营资质,公司下设城厢分公司等21个二级单位。闽BY2508大客车隶属于城厢分公司,城厢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由莆田公司授权独立经营,公司现有客运车辆71台、客运线路26条。(二)相关涉事单位情况。1长沙市新鸿胜化工原料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23日,法定代表人李齐平,实际控制人戴飞鸿,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具有乙醇等危险化学品的经营许可资格,有效期至2015年10月23日,经营方式为储存经营。公司共有员工50名,其中安全管理人员6名。该公司无自有储存场所,自2005年4月起租赁长沙市液化石油气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