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审计和资产评估等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七)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其他财务管理职权。投资者可以通过制度规范、章程约定等方式,将投资者财务管理权全部或者分授予公司管理层。公司按规定可以向其控股的企业委派或者推荐财务总监。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按照规定行使下列财务管理职权:(一)执行国家有关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规定;(二)拟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经投资者议定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并集体组织实施;(三)组织财务预测,编制财务计划和财务预算草案,实施财务控制、分析和考核;(四)组织实施筹资、投资、处重大财产、担保、捐赠、重组和利润分配等财务管理方案;(五)组织财务事项审批;(六)组织缴纳税金、规费;(七)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劳动报酬和劳动保护的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八)归集财务信息,依法组织编制和报送财务会计报告;(九)提请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十)配合有关机构依法实施的审计、评估和监督检查;(十一)按照在章程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的要求,行使其他财务管理职权。
第三章财务风险
第九条公司应当根据本规则的规定,以及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包括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等内容的财务风险控制体系,明确财务风险管理的权限、程序、应急方案和具体措施,以及财务风险形成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规范有效的资本补充机制,保持业务规模与资本规模相适应,在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4。第十一条公司应当按照保障相关各方利益、保证支付能力、实现持续经营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控制资产负债比例,足额提留用于清偿债务的资金;公司应按规定留足风险准备金。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终对各类资产进行评价,并遂
f步实现动态评价,并遂步实现动态评价,按照规定进行风险分类,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对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应当落实监管责任。对能够收回或者继续使用的,应当收回或者使用;对已经损失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核销;对已经核销的,应当实行帐销案存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及时分析市场利率波动情况,预计可能发生的风险,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运用金融衍生工具,减少利润风险损失。第十四条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必须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