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薪酬管理制度(试行)
为建立一种以岗位为基础,以工作绩效考核为核心的正向激励机制,把管理人员的薪资与岗位责任制、工作绩效密切结合起来,实现薪酬管理与分配制度化、规范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薪酬的基础薪酬的基础是建立在工程项目利润上的,并且是一个不定数,是随着工程盈利的高低而上下浮动的。工程项目中标后,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有关人员商定,核定一个合理利润由公司提取(项目上交公司的利润),并组建项目经理部(含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1、一般项目上交利润(公司提取利润)应控制在合同总价的1020范围内(应视其工程中标价的利率含量而订)。2、项目部薪酬资金的比例应控制在合同总价的253范围内(应视其工程规模而订)。3、上交公司利润后,项目部另行创利、节约资金的金额必须同公司分成,比例:可为5:5、4:6、3:7,由项目部同公司商定比例,确定比例后剩余利润可由项目部自行支配。项目经理可占剩留利润的2030作为奖金,余下的7080可分配到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同绩效考评挂钩(项目经理的提成已同绩效考核挂钩)。二、薪资的构成基于激励的需要,打破大锅饭模式,可将薪酬体系划分为固定工资与浮动工资两大部分。1、固定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学历工资、工龄工资、各项
f福利津贴。2、浮动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奖金。3、基于岗位价值设定的是岗位标准工资(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
资构成)。4、基于个人价值设定的是有补偿性工资(包括学历工资、工龄
工资、加班工资、福利津贴及奖金)。三、岗位工资标准1、岗位工资标准岗位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浮动工资)。2、不同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的比例不同,平均值为:固定工资
60,绩效工资40。3、岗位工资等级是因岗位不同、职务不同而划分为A、B、C、
D四个等级标准(岗位工资低于3000元月的人员,不参加绩效考核,只参加工作考评)。
A等总经理、副总经理、项目经理、项目总工B等部门经理、专业工长、专职质安员C等财会人员、助理员、材料员、资料员D等门卫、食堂工作人员、后勤人员、勤杂人员(A等4人、B等8人、C等12人、D等10人)括号内为暂定是参考数,项目可根据实际需求而安排。四、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是体现管理人员及员工在某一考核期内的工作成绩,以员工考核评估确定的等级结果为依据,确定绩效工资额。绩效工资分为A、B、C、D、E共五级,A为最高等级、C为基
f准级、E为最低级。
绩效工资等级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