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四好农村路”工作开展经验交流材料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好农村路”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十八大以来,在省交通运输厅的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积极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现就相关经验交流如下:
一、基本情况我市幅员面积153万平方公里,山地占91,辖两区六县,人口153万。全市共有139个乡镇、1015个行政村。截至2016年底,全市农村公路共5438公里(县道978公里、乡道733公里、村道3356公里、专用公路371公里)。目前有2区3个县通高速公路,所有县通二级公路,139个乡镇全部通硬化路,1015个行政村有1012个行政村通硬化路。二、主要做法(一)建设工作在农村公路建设中,新(改)建农村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按等级公路标准进行设计,县乡道新(改)建项目必须通过中介机构进行评审,县乡道公路新(改)建工程一般由县(区)公路养护段承担项目业主或由县政府组建项目指挥部承担业主,全部采用公开招标,严格执行公路建设管理程序和交竣工验收规范。通村公路建设一般采用村民“一事一议”或公开招标(投资大于200万元),县(区)交通运输局和养路段负责技术指导、质量监管和资金监管。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我市已有6个县(区)成立县级交通质量监督
f机构,其余县正在申请县政府审批,同时成立了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小组,县级交通质量监督机构和质量监督小组在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全程监督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对农村公路建设重要施工环节重点监控,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质量。
从2016年开始,我市新(改)建农村公路将安保工程、养护房屋、招呼站纳入项目建设内容,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工验收。
农村公路建设中,市、县两级交通运输局成立了“七公开”领导小组,指导、监督农村公路建设中“七公开”的工作,认真执行“七公开”制度,利用政府媒体、网上平台公开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招标、参建单位、监督单位、资金支付、交竣工验收情况,确保农村公路建设公开、透明。
(二)管理工作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原则上是县道由县(区)公路养护段管理,乡道由乡镇交管站负责管理,村道由村委会管理,农村公路桥梁、隧道由县公路养护段管理。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是结合城乡综合治理和路政管理工作统一实施,路域环境的日常维护按属地原则,由公路所在的乡(镇)、村、组负责日常维护工作。县(区)路政大队有农村公路路政员。目前,按“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要求,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