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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22011201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方案
根据仰大校字201119号文件和仰大校字201120号文件,为做好新学年学生资助工作,按文件上各项工作时间的要求,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时间安排如下:一、4月20日上午向李院长、胡院助汇报会议精神及具体工作方案。二、4月21日下发19号、20号文件给全院辅导员,传达会议精神,同时按各辅导员所管辖的班级数下发文件并进行登记,要求辅导员召开班主任会议,协助安排落实各班工作。三、4月22日,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名单,每班纸质一式两份级电子版上报院学务秘书。二、4月25日上报院贫困生认定工作方案及院认定工作组成员名单(2010年)给学生资助中心。三、4月25日上午各辅导员汇总上报各自管辖班级的《201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贫困认定登记表》,每班纸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上报院学务秘书,4月27日上午院汇总上报给学生资助中心。四、5月10日前须向班主任递交的材料,如以下清单:(请不同类别的学生提供相应的材料)(1)本人书面申请(亲笔书写家庭收支情况及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原因)(2)家庭户口本复印件(每一个家庭成员均要复印)(3)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见仰大校字201028号文件第二大点的36小点)(4)《仰恩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5)《仰恩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6)本人贷款书面申请(亲笔书写家庭收支情况及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原因)(7)复印件一:学生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卡式学生证、中国农业银行仰恩支行办理的农行卡(8)复印件二:学生父母第二代身份证(9)复印件三:两名见证人第二代身份证、卡式学生证(10)复印件四: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2011年2月30日提供)
注:要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参与贫困生认定,被成功认定为贫困生后,才可申请助学贷款。
类别1:申请贫困认定的学生(2008年、2009年、2010年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向班主任递交材料:(1)(4)。
f类别2:首次申请贫困生认定的学生(指20082010年没有参与贫困生认定的或曾经申请贫困生认定没有成功的),要向班主任递交材料:(1)(5)。
类别3:要申请20112012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2008年、2009年、2010年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向班主任递交材料:,(1)(4)、(6)(10)。
类别4:要申请20112012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指2008201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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