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并报研究生院备案,由研究生院汇总公布。三、推荐免试生工作的组织1、推荐免试生工作包括推荐和接收两部分工作。校推荐免试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推荐免试生的推荐工作;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推荐免试生的接收工作。2、推荐免试生工作以学院为单位,由院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学院须按照《推荐免试生工作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成立院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3、国防生大队的推荐免试生工作由国防生工作办公室(海军驻校选培办)负责具体实施。领导小组吸收研究生院的领导、相关院(系)的领导和硕士点导师代表参加。4、全校推荐免试生工作由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实施全程监督。四、推荐免试生工作流程和进度安排根据教育部和省高招委的文件通知,2012年推荐免试生工作必须在2011年10月25日前结束。整个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以下工作流程和进度(见下表)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2012年推荐免试生工作流程和进度安排表2012年推荐免试生工作流程和进度安排表
工作阶段推荐阶段2部署动员9月1314日各学院(国防生办)序号1工作内容工作内容工作布置时间9月13日责任单位研究生院备注研究和公布工作条例,核准下达分配计划,召开布置会议成立领导小组,研究并公布具体实施办法,9月14日前上报分专业接收计划(含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和校内跨学院、跨学科专业推荐免试生)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单位)书面申请(按《推荐免试工作暂行办法》第十八条有关规定办理)
3
个人申请
9月13日18日
各学院(国防生办)
3
f工作阶段
序号
工作内容工作内容
时间
责任单位
备注如有符合“破格推荐”条件的学生需上报(按《推荐免试工作暂行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办理),名单及推荐材料于9月19日下午17:00前汇总报研招办。按《推荐免试工作条例》第十八条有关规定办理。领导小组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资格审查和排名,择优确定初选名单,并及时在学院公榜。具有推荐免试生资格的考生(含外校学生),提交《推荐免试生登记表》及有关材料,院领导小组进行审查和评议,分专业确定进入复试的建议名单,公示并于9月21日前报研招办。校推荐免试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资格,经审定后,研招办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交复试费、现场照相,办理复试准考证、体检表
4
破格推荐
9月19日
各学院(国防生办)
5
资格初审
9月1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