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民工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
调查时间:2015年3月。调查地点:保定市雄县部分乡、镇等地方。调查方式:采用收集材料、电话、网聊、面谈等方式进行调查。调查目的:了解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及法律援助的途径,深入剖析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调查过程:农民工是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必然产物,大量进城务工的农民成为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统一发展的一支重要的生力军。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同程度地受到侵犯,其主要原因是农民工法律素质普遍较低,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针对这一问题,我在2015年3月份利用双休时间,对雄县米北乡、张岗乡、双堂乡、大步村的农民工进行了一次深入的调查。通过调查雄县外出的农民工在外主要涉及建筑业、餐饮服务、批发零售、车辆修理、轻工业等行业。一、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及法律援助的途径调查显示,电视、广播、报刊、杂志这些传统媒体仍然是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和手段,占到了被调查人数的5464;通过法律宣传橱窗获取法律知识的农民工占到了总人数的2524;以互联网为载体获得法律知识的农民工占到总人数的16。在农民工认为在哪里咨询法律问题比较可靠这一问题上,有48的人选择了政府相关部门,24的人选择了法律服务所,23的人选择了律师事务所,还有5选择了熟人介绍。二、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农民工分布较广、流动性大、居住分散、难以集中,这些特性给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特别是外出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比较薄弱,存在不少盲点。2、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还处在初始和探索阶段,没有形成制度化和规范化。3、个别单位和部门领导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到位,没有将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也没有将其列入年度普法计划,致使此项工作开展的力度不够。4、农民工的文化素质普遍偏低,教育对象文化程度参差不齐,这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宣传效果。5、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用工单位对在农民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识不足、热情不高,目前宣传教育工作主要集中在建筑工地、规模较大的工厂等农民工较集中的企
f业,分散在个体商业、服务业、私营企业的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比较薄弱。三、当前亟需法律帮助的农民工群体及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的问题调查中,6244的被调查者认为建筑工地农民工最需要法律帮助,在外经商人员占2308,这说明建筑工地农民工人员较集中,有些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