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绿化委员会、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考核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林业管理【发布部门】河南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林业厅【发布日期】20140331【实施日期】2014033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南省绿化委员会、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绿化委员会、林业局:《河南省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考核办法》已经2014年3月10日第12次厅长办公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河南省绿化委员会河南省林业厅2014年3月31日
河南省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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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对建设生态文明作出的全面部署,鼓励各县(市、区)在林业生态建设中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激励更多社会力量投入到国土绿化建设中,形成政府引导、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新局面,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林业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20132020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提升工程规划(20132017年)〉的通知》(豫政〔2013〕42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深入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加快发展现代林业,充分发挥先进县(市、区)在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激发各县(市、区)造林绿化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局面,为林业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实施重大修复工程、构建生态安全格局、推进绿色发展、增加森林碳汇、建设美丽河南作出贡献。二、考核原则(一)坚持科学、规范的原则。根据《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提升工程规划》的任务和特点,不断完善考核管理。在考核机制、考核条件、考核程序及授牌等方面做到科学合理、规范有序。(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考核办法、考核程序、考核条件、检查办法等公开,把推荐参加考核的县(市、区)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三)坚持逐级审查、自愿申报原则。各省辖市绿化委员会、林业局根据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厅的考核工作部署,组织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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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展本市自愿申报县(市、区)的实地检查工作,并向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厅推荐和申报。自愿申报的省直管县(市、区)人民政府在做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