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留守儿童之家管理制度
一、中小学留守儿童之家运行管理办法为确保全县农村留守儿童之家规范、有序、健康地运行发挥实效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留守儿童之家坚持属地管理原则,遵循政府主导,教
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配合,校负责落实的运行管理机制。各学第二条成立以乡镇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学校一把手为
副组长的留守儿童之家管理运行领导小组,强化指导,协调解决有关事宜。第三条留守儿童之家配备的设施器材属国有资产,由当地政
府和县教育主管部门监管,学校统一造册登记,加强管理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调用。第四条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有效的工作、学习、活
动等计划、规划,丰富关爱活动,扎实抓好落实。第五条每所留守儿童之家确定2名以上具有爱心、责任心强
的学校管理人员,负责开展管护、教育和管理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基层单位、五老人员等组建管护能力强、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深入细致地开展关爱活动。
f第六条
开通网络和电话,开展留守儿童与父母的亲情视频、
电话沟通交流,保证信息畅通,反馈及时。第七条加强对留守儿童的道德品格培育、健康文化熏陶、体
质体能锻炼、社会实践活动、独立合作能力培养和心理健康疏导,提高留守儿童的综合素质。第八条组织课外活动安排辅导,有计划地在节假日、寒暑假
开设符合少年儿童特点的兴趣爱好、技能特长培训,培养留守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情趣。第九条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平台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办留守儿
童监护人培训班,每学期不少于1期。抓住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的时机,加强对留守儿童家长的集中辅导,强化家长家教意识和责任意识,督促其履行监护义务。第十条活动场所及设施保证在课余和节假日经常对留守儿
童开放,有计划开展活动,保证留守儿童充分受益,场所设施不得长期闲置、挤占或挪用。二、留守儿童之家创建标准(一)硬件五有标准1有不低于20m2的室内场地:要有能满足留守儿童活动的教室,桌凳齐全,有课外学习、功课辅导、心理疏导场地。
f2有室外活动场地:满足留守儿童开展室外文体活动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