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本(二)加班管理制度草拟1、总则为合理调配工作任务,推行规范化、程序化的加班管理程序、标准,完善和加强非正常考勤管理,以便核发工资、福利,特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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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及全体员工3、加班规定1)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要求员工加班加点,被指定的员工不得无故拒绝。2)员工核报加班是以公司安排的休息日为前提的,依据岗位的不同有不同的核报标准。4、加班申报1)标准工作制员工,经部门安排加班的,由员工填写《加班申请表》,参《考勤管理流程加班申请流程》程序申报。2)不定时工作制员工因节假日需要加班的,由员工填写《加班申请表》,参《考勤管理流程加班申请流程》程序申报。3)员工在加班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应进行打卡考勤。加班期间如未及时打卡,应于次日前到部门负责人(或考勤员)处作好考勤异常记录,并请负责人签字。4)对于每日加班情况,相关管理人员有权对加班情况进行检查。5、换休规定1)由部门合理安排加班及换休,保证员工有适度的休息时间。部门未安排换休的,员工不可强行要求换休而离岗,否则按旷工计。2)部门安排换休的,员工可先填《请假单》,按照正规请假程序得到批准后,在本部门考勤员处注明。人力资源部凭《请假单》将预换休的《加班单》调出,相互对冲。3)加班后因休假条件不具备、工作任务紧张,当月不能安排员工补休的,可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延至季度内补休,人力资源部预留相应的加班单暂缓发放。若季度内员工未能将加班时间换休的,年底由人力资源部核准折算成现金发放。6、不予批复(或延期批复)的加班1)因本人或部门正常工作任务没有完成而自愿加班的。2)未按要求填写《加班单》。3)加班时未打卡,也未作出书面说明的(必须证明人或其他证据,书面说明交部门考勤员)。4)将离岗时间、餐饮时间算入加班小时数内的;中途离开工作岗位、不服从加班管理人员指令的。5)加班期间未按工作程序或标准要求执行,导致返工的。6)加班期间违反公司制度,或预期加班的工作任务未完成的。7)计件制工时超额完成的奖励工时属考核奖金发放内容。8)不符合本制度及附件中核算细则所述要求的。9)其他公司领导认为不应批复的加班申请。7、加班纪律:1)加班时不服从安排或擅离职守的,除不能享受加班加点待遇外,同样按照《员工奖惩制度》进行处罚。2)超出权限审批加班,公司不予核算加班费,并追究审批人管理责任。3)未按加班管理规定及时、正确地上报相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