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九州天极之光股份有限公司加班管理细则(试行)加班管理细则(试行)细则
一、总则(一)目的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员工额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保证公司生产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二)职责1、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及基层单位的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人力资源部。2、人力资源部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部门经理负责对所管部门及基层单位加班的人员、频次、时间安排、加班补贴总量进行建议,人力资源部和总经理进行审批。(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的员工。(四)原则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2、健康第一原则。各部门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3、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
f调休的,计算加班补贴。4、总量控制原则。对各部门加班补贴参照历史数据进行年度总额控制,部门可以根据月生产任务的松紧度以丰补欠。二、文件内容(一)加班认定1、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⑴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生产、运输或作业的;⑵须利用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停产时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工程施工的;⑶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⑷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2、值班不属于加班,对被安排值班的员工。(值班是指公司为临时负责接听、协调、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有关人员在夜间、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生产任务。)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⑴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⑵内勤人员(含销售部、售后部、综合部等)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⑶延长工作时间处理日常工作1小时以内的;⑷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⑸倒班。
f(二)加班审批程序1、加班前填报《加班审批单》(见附件),写明加班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