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调解工作机制,建立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机制,矛盾纠纷实行统一受理,归口
f管理的原则,加强大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特别是今年,我们在大调解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在全区全面试行了民调进所、公调联动,诉调对接、信访调处为主要形式的“四调合一”新模式,推动了大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方法。选拔了了一支大学生自愿者队伍,实行司法所工作人员、志愿者、家属三帮一矫正模式。三是延伸法律援助工作触角。我们在每个乡(镇)、街道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村、社区设立了法律援助点,扩大了为社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范围。四是巩固安置帮教工作基地。我们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建立和扶持安置帮教实体,打造了全省第一家县(区)新型安置帮教基地新航家园。为我区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提供集中教育、临时安置、就业帮助等公共服务。此外,司法所还积极参与信访民作,参与突出性群体事件的处置工作,为当地党委政府的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等等。司法所各项职能的充分发挥,有效地提升了司法所的地位,从而使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和支持司法所的建设,促进了司法所建设和业务工作的良性循环发展。
三、高标准严要求,加强规范建设为进一步规范司法所各项工作,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建设“平安草坪”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和太原市司法局的有关指
f示精神,我区采取有力措施,从司法所硬件、软件建设方面实现了六个规范化,有力推进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步伐。具体作法是:一是基础设施规范化。对照上级的标准,将目标任务进行量化细化。司法所办公用房积不低于120平米,有统一的标识、标牌和印章,设置办公室、所长室、人民调解庭、档案室等。统一配备了电话、电脑、传真机、照相机等办公自动化设施。二是人员管理规范化。为司法所配置了14名司法所长,司法所长通过竞争上岗,实行所长负责制。全区实行“六制”管理,对司法所进行乡(镇)、街道和区司法局双重管理。三是教育培训规范化。建立健全了以基本素质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教育培训制度,规定了每年司法所长积极参加市局培训,司法所的其它工作人员由区司法局负责轮训,内容包括素质教育,法律知识,业务技能等内容。四是规章制度规范化。为达到管理制度化,各所根据区司法局的统一要求,先后建立了学习、奖惩、请假及业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