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教学用房不应设在五层以上。
4.3.3普通教室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应少于2h。4.3.4中小学校至少应有1间科学教室或生物实验室的室内能在冬季获得直射阳光。4.3.5中小学校的总平面设计应根据学校所在地的冬夏主导风向合理布置建筑物及构筑物,有效组织校
园气流,实现低能耗通风换气。4.3.6中小学校体育用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各类运动场地应平整,在其周边的同一高程上应有相应的安全防护空间。2室外田径场及足球、篮球、排球等各种球类场地的长轴宜南北向布置。长轴南偏东宜小于20°,南
偏西宜小于10°。3相邻布置的各体育场地间应预留安全分隔设施的安装条件。4中小学校设置的室外田径场、足球场应进行排水设计。室外体育场地应排水通畅。5中小学校体育场地应采用满足主要运动项目对地面要求的材料及构造做法。6气候适宜地区的中小学校宜在体育场地周边的适当位置设置洗手池、洗脚池等附属设施。4.3.7各类教室的外窗与相对的教学用房或室外运动场地边缘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5m。4.3.8中小学校的广场、操场等室外场地应设置供水、供电、广播、通信等设施的接口。4.3.9中小学校应在校园的显要位置设置国旗升旗场地。5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
5.1一般规定
f5.1.1中小学校的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应包括普通教室、专用教室、公共教学用房及其各自的辅助用房。5.12中小学校专用教室应包括下列用房:
1小学的专用教室应包括科学教室、计算机教室、语言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音乐教室、舞蹈教室、体育建筑设施及劳动教室等,宜设置史地教室;
2中学的专用教室应包括实验室、史地教室、计算机教室、语言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音乐教室、舞蹈教室、体育建筑设施及技术教室等。5.1.3中小学校的公共教学用房应包括合班教室、图书室、学生活动室、体质测试室、心理咨询室、德育展览室等及任课教师办公室。5.1.4中小学校的普通教室与专用教室、公共教学用房间应联系方便。教师休息室宜与普通教室同层设置。各专用教室宜与其教学辅助用房成组布置。教研组教师办公室宜设在其专用教室附近或与其专用教室成组布置。5.1.5中小学校的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应设置的给水排水、供配电及智能化等设施除符合本章规定外,还应符合本规范第10章的规定。5.1.6中小学校的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宜多学科共用。5.1.7中小学校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中,隔墙的设置及水、暖、气、电、通信等各种设施的管网布线宜适应教学空间调整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