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科技学院2009年度考核和年终奖励工作安排意见
根据《2009年度处级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安排意见》(黑科院办发200931号)、《黑龙江科技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考核暂行办法)及《黑龙江科技学院工作人员奖励暂行规定》(以下简称奖励暂行规定),结合一年来我校的工作实际,对全校2009年度考核与年终奖励工作安排如下:一、考核和评奖范围根据《考核暂行办法》第二章有关内容执行。二、奖励种类1、集体奖励分为先进集体和单项先进集体。2、个人奖励分为模范工作者、记大功和记功。三、奖励条件1、先进集体(1)按照《2009年度处级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要求,班子考核为优秀;(2)领导班子思想认识到位,科学谋划、设计并大力推动转型,坚持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开放发展,班子成员团结协作高质量创造性地完成了本单位年初确定的全部工作目标和学校下达的各项任务;(3)全面贯彻落实学校七届八次教代会精神,紧紧围绕2009年学校党政工作要点,深入落实“三大”教育理念,优化人才培养体系,深化教学改革,深化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质量、科技水平与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队伍建设,学科、专业、课程建设取得突出成绩。(4)按照“创建服务能力强、特色鲜明的新型科技大学”的目标,在落实高教强省战略和服务东部煤电化基地建设上有新举措,促进了办学实力和水平与服务经济发展能力的提升。(5)围绕“节约型、关爱型、文化型”校园建设活动要求,在开源节流、杜绝浪费、降低办学成本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构建校园的整体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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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和凝炼深层的文化精神,全面提升学生的文化品位和人文修养等方面成绩突出。(6)加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切实把“六防止、三杜绝”落到实处。2、单项先进集体条件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开放发展,深化“一二三四”办学方略和“三大”教育理念,按照推进科技大学建设的总体要求,在学科专业课程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素质教育、科技创新、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开源节流、科学管理、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尤其在东部煤电化基地建设等工作中取得了突出成绩。3、个人奖励条件(1)符合《考核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十条中优秀等级条件(专任教师的教学质量必须是优秀);(2)按照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年度总体要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高质量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3)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及学校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