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所分管的中层业务管理部门,审批有关部门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协调分管部门间的关系。⒈拟订本校的年度教学工作计划,确定学年或学期工作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审定实施性教学计划,审批关系全局的教学文件和教学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按年度教学工作计划要求,定期抽查计划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做好年度工作总结。⒉主持全校性教学工作会议,对学校有关教学工作的决策、教学管理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深入教学第一线,每学期要主持教学质量检查分析会议,坚持听课,调查研究,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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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⒊组织各部门研讨和拟定教学改革方案,负责组织实施。主持全校性教育教学研究等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可适当组织教学人员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定期主持有关教育思想、教育观念、教育理论等方面的学习与研讨,推动教育创新。
⒋主持学期、学年考试工作;审批升留级、休学、退学、复学、毕业、结业、肄业学生名单;审批学分制的自修、免修、重修、辅修学生名单。
⒌审定师资队伍进修培训计划,组织师资考核工作,提出师资队伍建设意见。⒍拟定学校教学设施设备建设计划,全面规划学校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⒎根据就业市场的需求,提出调整专业结构与课程设置及教学改革的原则意见,报校务委员会通过后组织实施。
第二节中层管理学校应设立教务管理部门、专业管理部门、实训管理部门和培训管理部门等中层教学管理机构。本规程按已设立各种管理部门的体制编写,管理部门尚未齐备的学校,可把未设部门的任务及要求并入教务管理部门或相应中层业务管理部门范围。一、教务管理部门教务管理部门是组织学校教学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在主管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管理全校的教学工作。其基本任务是⒈主持制订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和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经主管副校长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⒉编制新学期校历、教学进程表和课程总表,根据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和教学进程表,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向有关管理部门下达新学期授课任务和实训任务。⒊全面管理各项日常教务工作,制定听课制度,安排全校性听课,掌握教学进程,组织全校性的教学质量检查或评估,对每学期教学质量进行分析,负责教学资料统计工作。⒋负责考试和补考的全面安排,管理全校学生学业成绩。根据学生学业成绩、考勤情况,审查并公布补考名单。提出升留级、毕业、结业、肄业学生名单;核实学分制的自修、免修、重修、辅修学生名单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