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的各项优惠政策,尽快缩小与外区县、外地市特别是与我区紧邻的开发区的政策差距,为民营经济创设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根据区领导挂靠镇办、联系学校的成功经验,每位区领导联系一家投资大、纳税多、发展前景好的民营企业,扶优扶强;抽调部分执法部门的干部到民营企业轮岗,体验企业创业的艰难,培养服务意识,提高自身素质,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定期召开有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民营企业座谈会,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倾听企业呼声,帮助解决困难。
3、强化宣传和舆论监督,加大政策落实力度。一是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和舆论工具,加大对有关政策规定的宣传力度,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责成有关职能部门
f将各项政策规定汇编成册,发到每位民营企业负责人手中。二是根据有关政策精神,各职能部门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制定配套措施,使之更加便于操作。三是进一步强化舆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拒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部门和单位,抓一批反面典型,公开曝光处理,以维护政策的严肃性。
4、探索建立民营经济的管理协调机构。随着民营经济的逐步发展壮大,我区急需一个规范的协调机构,结合全区村居企业改制工作的推进,可将经协委或乡镇企业局改为民营经济发展局,加强对全区民营经济的管理和协调工作。由区工商联牵头,成立全区民营企业协会,加强民营企业之间的联系,规范民营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行为,为企业之间的协作创造机会。
5、畅通政府与民营企业的联系渠道。建立政策发布机制,由区招商局或区经贸局牵头,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参加,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定期、不定期地发布区委、区政府发展民营经济的各项政策规定;必要时区政府领导出面,召开民营经济恳谈会、咨询会,为民营企业家解疑释惑,扩大他们对政策的了解、理解和运用。健全服务体系,为民营企业提供信息、技术、人才、资金、法律等方面的服
f务。6、切实完善发展民营经济的软环境。尽快建立张店区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办公、统一管理、一口收费、限时办结”,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真正实现“一站式”服务;政策性收费一律按照最低限额收取;在民营企业集中的经济园区、专业市场,实行“扎口”收费、分口解缴的管理办法,统一委托主办单位代收。金融部门对民营企业建立信用等级评价体系,以满腔热情的态度和一视同仁的原则,对民营企业所需贷款积极予以办理,既降低银行的放贷风险,又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
7、规范执纪执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