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和会计要全程参与。各村的清理整治工作要在镇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要查明原因,依法依规予以严惩。镇纪委要负责对违纪案件的查处和责任追究,派出所、检察室要对违法犯罪案件介入调查,其他职能站所要做好配合工作。镇领导小组实行包村责任制,定期对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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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采取随机抽查、现场督导等方式,全面掌握进展,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专项清理整治任务不落实、工作不力、走过场的要提出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四、引以为戒、自警自重。清理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工作规定和制度,要采取全面自查和案件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要鼓励有问题的干部主动交代问题。事实上,我镇20XX年以来已经查处了关于“三资”问题的案件16起,包括虚报冒领退耕还林款、侵占集体资金、挪用救灾款、侵占占地补偿款、套取国家财物、冒领粮食直补、违反财经纪律坐收坐支甚至贪污集体财物等案件,分别给予了当事人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处分。大家一定要引以为戒,做到自警自省,要常怀“伸手三资必被抓”的敬畏之心,全力以赴作好此次清查工作,对已有的问题不遮不掩,勇于担当,认真整改;对苗头性问题,要及时纠正,防止酿成大错;对上级的案件查办,要采取积极配合的态度。对不配合甚至在清查工作中设置障碍的,镇纪委和检察室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予以严厉打击。同志们,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村要高度重视、把握进度、全面自查,保证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努力推进农村“三资”管理的规范化建设。谢谢大家!转载至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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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在全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动员会上的讲话专项清理整治动员会上的讲话(20XX年6月X日)同志们:农村集体“三资”即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也是农村基层干部容易滋生贪污问题的高发领域。根据省、吕梁市、孝义市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会议精神,我们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出台了《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刚才茂林同志已经进行了宣读,一会市农经局财务科科长王成龙同志还要进行培训,大家要认真学习,记好笔记,遵照执行。下面,我强调三点意见:一、明确目标、统筹安排。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