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成。小额贷款公司名称不得使用本县市、区以上的行政区划,确需使用的,应含所在地的县市、区行政区划名两级以上行政区划名连用,并报最前面一级行政区划的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第七条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符合规定。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其中,国家、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不低于500万元组织形式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其中,国家、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不低于10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全部为货币资金,由出资人或发起人1次足额缴纳,经营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任职资格。拟任人员除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外,董事长、副董事长应从事相关经济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银行业工作2年以上,具备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总经理、副总经理应从事银行业工作4年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5年以上共中从事银行业工作2年以上,具备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董事应具备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知识、经验及能力。三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名至200名发起人,其中需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四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其中包括熟悉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人员。五有符合规定的公司章程和必要的内部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七省政府金融办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第八条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发起人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等方式确定。招投标办法由省政府金融办另行制定。第九条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发起人应当向县市、区人民政府提交申请材料,经县市、区、州市人民政府逐级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省政府金融办审核。申请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f一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书。内容包括拟设立机构名称、组织形式、业务范围、注册资本和住所,当地经济金融发展情况和小额贷款需求分析,企业经营方针及未来发展规划。二小额贷款公司股东基本情况。主发起人和其他出资人情况介绍及出资比例,是否符合投资条件小额贷款公司股东名册,包括法人股东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地址、出资额、股份比例等自然人股东的姓名、住所、身份证号码、出资额、股份比例等。并附经工商部门年检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股东的简历和身份证复印件。三出资人承诺书。出资人应承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