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督办。(二)根据组织机构和岗位设定,按照大唐国际相关岗位职责的确定原则,确定和落实本专业(区域)公司各岗位职责。(三)负责本制度在所管企业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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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九条基层单位职责(一)负责本单位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督办项目的立项及督办工作。(二)负责公司督办项目的承办及公司指定督办项目的督办。(三)依据本制度制定本单位督办制。落实本单位部门和岗位责任,建立督办工作机制。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流程第十条督办工作范围。“问题库”中的重要问题,处理有一定工作难度,不能按“结案制”进行正常结案的问题;不能按规定时间结案的事故;在日常生产活动中出现的重要(重大)问题等。第十一条立项。督办事项通常由上一级主管人员提出,由督办单位(或部门)指定人员填写“督办通知单”(见附表1)。涉及跨部门的督办事项应按问题分解立项或有牵头部门负责立项。按督办项目内容提要、编号、督办人、完成时间等项目进行登记。第十二条承办。督办人(或单位)接到“督办项目通知单”后,应按照督办工作要求,利用专家等资源,认真组织办理,并按时限要求反馈办理结果。凡在时限要求内不能办结的,应逐级向上级(领导)说明情况。第十三条结案。督办事项办理完毕后,督办人应按实事求是,一事一报,文字简洁、准确的要求向主管领导写出“督办项目完成情况报告单”(见附表2)。由项目提出人及主管单位(部门)按“结案制”的规定进行结案。第十四条统计报告(一)公司各专业(岗位)除对每项督办事件进行及时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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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外,应定期统计本岗位的督办事项并进行总结。(二)公司各部门根据督办事项的数量,按月进行统计和总
结。对其中的问题进行通报并报安全环保部汇总。(三)各基层单位及时对上级公司督办事项进行结案和上报,
同时定期总结和通报本单位督办事项。(四)安全环保部按季度进行统计和总结,对公司系统各单
位落实本制度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第四章工作要求
第十五条督办制是通过落实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促进技术责任和管理责任的落实,通过督办工作,解决疑难安全生产问题,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凡不能按正常处理程序解决的安全生产问题必须立案督办。
第十六条根据“按专业、分层次、程序化、责任制”的要求,公司系统各生产管理岗位,有依据本制度提出本岗位职责范围内重要问题进行立项督办的责任;有按上级要求完成督办事项的责任。
第十七条技术人员是解决疑难安全生产问题的主体,各单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