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实质。2答辩是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的一个重要环节。各二级学院在答辩前2周内成立答辩委员会,二级学院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9名(包括主任、副主任、秘书各1人)教授、副教授、讲师或相应职称的人员组成,负责审查学生的答辩资格,参考学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程序》和实际情况,制定本专业论文答辩的答辩规则、程序、要求,安排时间、地点等,对有争议的成绩进行裁决,最终审定每个学生的成绩及评语。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每组3~5名(包括秘书1名)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答辩小组秘书负责答辩有关的具体协调联系工作。必要时可聘请少量校外专家参与答辩工作。各二级学院在答辩前一周内向教务处递交答辩工作安排和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的名单,向学生公布答辩时间和地点。3答辩委员会在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评阅基础上,认真审查学生答辩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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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有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其中之一评阅成绩不合格的。(2)毕业论文(设计)文档不齐全(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教师评语、评阅教师评语等任缺一项),或不能按时向指导教师提交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全部正式材料者。(3)请他人代替完成或有抄袭行为者。(4)违背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者。4答辩时间一般控制在20~25分钟,其中学生陈述在5分钟内,教师提问及学生答辩在20分钟内。各答辩小组须严格按照答辩程序,维护答辩纪律,保持答辩过程的严肃性和真实性,并做好答辩过程的记录。5答辩评分标准应从四个方面综合考虑:(1)学生专业知识、理论、技能的掌握情况。(2)论文(设计)的质量、价值及有无创造性。(3)答辩中自述和回答问题的正确程度。(4)数据来源、论文(设计)的真实性以及完成任务的努力程度。评分具体标准二级学院可根据学生整体水平和课题特点分别拟定。6学生答辩完毕后,答辩小组根据论文(设计)质量、回答问题情况,及时写出答辩评语和建议成绩。毕业论文答辩成绩评分标准由各二级学院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专业特点制定。7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指导教师评阅成绩、评阅教师评阅成绩和答辩成绩均以百分制记。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综合指导教师论文评阅成绩、评阅教师评阅成绩、答辩成绩并按622的比例评定毕业论文(设计)的最终成绩及撰写评语,交答辩委员会审定。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采用(优、良、中、及格、不及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