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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相关实体权利义务的规定,一定要同相关经济法的法律规定的要求相一致,不应突破。事实上,我国有大量法律充分考虑了地方的差异性,给地方留出了立法空间。【例15】经济法的渊源于经济法的立法有什么关联?【解析】我国是大陆法系国家,以成文法为主,因此,大量的经济法规范都体现在经济法的具体立法中,通过多层次的经济法的立法表现出来,于是各类经济法的立法,就成了经济法的渊源。了解各种形式的经济法渊源,有助于认识经济法立法的基本情况。我国经济法的渊源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等。依照严格的法定原则,法律应成为经济法的主要渊源,但由于经济法非常复杂,需要有多种层次的法律渊源,因此,在我国现实的立法中,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也是经济法的重要表现形式。【例16】有人认为,经济法的渊源既然是经济法的立法体现,因而应当是没有效力层级之分的,都应该无差别地执行,这才体现经济法制的统一性。【解析】上述观点是不正确的。经济法的渊源虽然是经济法的立法体现,但经济法的立法本身就是有效力层级之分的;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的效力要高于行政法规的效力,而行政法规的效力则要高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的效力。因此,对于各类经济法的立法,并不是要无差别地执行,尤其要注意下位法不能违反上位法,不能与上位法相冲突。强调效力的层级,强调下位法不能与上位法相冲突,正是为了有利于保持经济法制的统一。因此,在实践中如果部门规章或地方性法规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或者行政法规违反了法律,或者法律违反了宪法,这些违反上位法的规范都是无效的。
f第二节一、经济法主体的界定
经济法的主体
经济法主体,是指依据经济法而享有权力或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组织或个人。这里的组织,可能是立法机关或执法机关,也可能是各类企业或非营利组织等;这里的个人,可以是本国公民、外国人等。需要注意的是,同一主体可以因其参加不同的法律关系,而成为多个法律领域的主体。例如,企业作为重要的市场主体,既可以成为民商法上民商事主体,也可以成为行政法上的行政相对人、诉讼法上的诉讼主体等。与企业类似,各类主体都可以因参加到不同的法律关系中,而成为不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其行为可能会受到不同法律的规范。同理,各类主体不管其在不同的法律中称谓如何,如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者是经营者、消费者等,只要依据经济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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