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按照审管部门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5、医院开展放射诊断管理的情况,必须每年向嵊州市卫计局报告年度工作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放射诊断设备、人员的变动情况,本周期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检查和教育培训情况,放射防护和质量控制管理与检测情况,放射事件或投诉发生与处理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整改方向等内容。6、放射诊断场所、诊断设备以及诊断项目发生变更时,必须按照要求向嵊州市卫计局申请办理变更手续。7、如不慎遗失《放射诊疗许可证》时,应及时刊登遗失公告,并在30日后的一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办。8、《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放射诊疗许可证》不得出借。
f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为及时有效的调查处理放射事件,减轻事件造成的后果,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应急预案:一、应急组织及职责:医院成立辐射防护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支海良(电话:139),成员:蔡灵超(电话:150),金慧(电话:139)、唐润莲(电话:133)。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放射事件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工作,包括应急预案的启动、应急响应处置及解除。二、放射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当发生人为失误或放射诊断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时,当事人应立即报告辐射防护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组长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通知相关人员参与应急处置。三、放射事件应急响应处置:1、当射线装置发生人员超剂量照射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封锁事故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通知设备生产厂家,并立即(2小时内)报告当地环保部门(电话号码12369)、卫生部门(电话号码96301)和公安部门(电话号码:110),配合上述部门进行应急调查处理。2、立即转移受照人员,安排人员就医,送至浙医一院进行检查和治疗。3、配合行政部门查明原因,对设备进行检修。四、放射事件应急预案的解除:当发生辐射事件的射线装置修复后,必须经有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状态检测合格方可解除应急预案。对事件有关资料及时收集,认真分析事件原因,并采取妥善的预防类似事件的措施,对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f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保证放射诊断质量和辐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