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5个部分,实行量化900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3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0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4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3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所在医院认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并取得明显效果;4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5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6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除人员队伍为申报时的情况外,无特别注明,其他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包括专职从事肿瘤诊疗的各亚专科的带头人。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七、本标准中涉及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八、本标准中所指论文包括SCI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临床应用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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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序号一1
2
发展环境10
专科规模10
检查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基础条件
130
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5
前3年专科建设管理的组织完善得5分;规划欠合理得3分;无规划不得分。
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或措施
5
前3年政策、措施齐全,须为医院内重点专科得5分;政策措施不完善或不得力得3分;无明确的政策、措施或不落实、不是医院重点学科不得分。
床位数
8
肿瘤专科床位不少于60张得8分每减少5张扣1分,少于20张不得分。
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6平方米
2
≥6平方米得2分;每减少1平方米,扣1分;少于4平方米不得分。
具备肿瘤内科,肿瘤外科及肿瘤放疗科获得基础分45分,每少一
相关科室能够满足专科发展需要
60
项减15分。疼痛康复门诊,日间化疗病房门诊,肿瘤随访登记室,医学影
基础设施
像科,病理科得15分。每少一项减3分。
3支撑条件
具备放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