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f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未按规定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甲方应当对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第二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四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一本合同期满的二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三甲方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四乙方退休、退职、死亡的。甲、乙方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三个月的,本合同可以终止。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甲方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合同可以终止。
f第二十七条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完全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甲方不得终止本合同,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且甲方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合同也可以终止。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约定的,本合同期限顺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一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乙方本人一个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