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公务车辆管理,按照制度化、标准化的要求规范公务车辆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益,减少费用开支,确保公司的公务用车,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规定公务车辆是指由公司购置并用于公司经营活动的车辆及公司租赁用于公务的产权属其它单位及个人的车辆。
第二章
车辆使用及管理
第三条公司公务车辆由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管理和调配。行政人力资源部根据董事会、总经理室的要求和工作需要,对机动车的使用、维修、保养、费用及车辆处理等事项进行统一管理。第四条行政人力资源部应做好公司公务车辆管理台帐,对公司公务车辆型号、车牌号、购置日期、车辆使用人、驾驶员、维修、保养记录、保险及规费缴纳情况等进行登记管理。第五条公司公务车辆由行政人力资源部车辆主管安排调度,主要负责公司的对外接待、应急应变、公务外出用车及其它需要安排车辆的事项。第六条董事会、总经室主要成员配备专用车辆及专职驾驶员,其它人员的公务用车由行政人力资源部车辆主管统一调派。第七条各车辆驾驶员相对固定,备用钥匙交车辆主管管理,以备急用,驾驶员外出休息或因病因事请假需将车辆交车辆主管,待收假后再向车辆主管领取车辆。第八条除董事会、总经室成员配备的专用车辆外,公司公务车辆必需当日返回统一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车场,因公出差或工作需要停放在外的需报车辆主管批准。公务外出停车均须停放于安全位置或指定的停车场,若因乱停乱放造成车辆被执法部门处罚、或车辆损坏所造成的损失将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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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九条因工作需要,需将公司车辆借予其它单位或个人使用的,需由外借部门填写《车辆外借审批单》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借。外借时应做好车辆移交,填写《车辆移交清单》并由车辆主管与外借方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待车辆归还时根据移交清单所载内容验收无误后回收车辆。
第三章
车辆维护及安全管理
第十条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由车辆驾驶员负责,按规定的工作做好每天的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做到车容整洁,车况良好。第十一条车辆驾驶员需对车辆状况进行日检日查,及时消除修复损伤、恢复车辆使用性能,保证车辆正常运行。第十二条车辆统一由公司驾驶员进行不定期保洁,行政人力资源部将定期对车辆的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定期保洁由专业的保洁公司进行,行政人力资源部对保洁公司进行比选,挑选合格保洁公司,定期做好保洁的统计工作。第十三条车辆在执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