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体,“四级农科网”也相应解体,“五级一员一户”的农技推广体系(即在中央、省、市、县、乡层层设立推广机构,村设农民技术员和科技示范户)随之逐步建立。1979年,农林部在全国29个县试办县级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取得了积极成果。1982年中央1号文件(中发〔1982〕1号提出:“要恢复和健全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充实加强技术力量。重点办好县一级推广机构,逐步把技术推广、植保、土肥等农业技术结合起来,
f实行统一领导,分工协作,使各项技术能够综合应用于生产”。该文件的出台,为全国县级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同年,农牧渔业部组建了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将植保局、种子局分别转为全国植物保护总站、全国种子管理总站,并于1986年组建了全国土壤肥料总站1。这标志着现代农技推广体系雏形的形成。二是落实了基层农技推广的基本保障。1983年,农牧渔业部颁发了《农业技术推广条例》(试行),对农技推广的机构、职能、编制、队伍、经费和奖惩做了具体规定。1983年中央1号文件(中发〔1983〕1号)明确指出:“农业技术人员除工资收入外,允许他们同经济组织签订承包合同,在增产部分中按一定比例分红。”同年国务院74号文件(国发〔1983〕74号)决定“在县以下(不含县级)工作的农林科技人员,在原来工资基础上,向上浮动一级工资,作为岗位津贴。”这标志着农技推广人员待遇有了政策保障。三是拓展了职能创新了推广机制。1984年,农牧渔业部颁发了《农业技术承包责任制试行条例》,号召广大农技人员深入基层,开展技术承包活动,用经济手段推广技术。1985年中央6号文件(中发〔1985〕6号)提出:“要推行联系经济效益报酬的技术责任制或收取技术服务费的办法,使技术推广机构和科学技术人员的收入随着农民收入的增长而逐步增加。技术推广机构可以兴办企业型经营实体。”1989年国务院78号文件(国发〔1989〕78号)提出,要大力加强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建立健全各种形式的农技推广服务组织,进一步稳定和发展农村科技队伍等。这标志着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职能由无偿技
f术推广拓展到有偿技术服务,初步探索出适应当时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运行机制与方式方法。通过这一时期的发展建设,恢复了基层县级农技推广机构,健全了中央和省、地(市)级的农技推广机构;加强了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调动了推广人员的积极性。农技推广为粮食及主要农产品生产实现“丰产丰收”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到1990年,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