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型煤
合同书
正本
业
主:山西省朔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应县创利型煤有限公司
f合同
甲乙方:山西省朔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方:应县创利型煤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HJSX201752号项目采购结果,依据采购文件和乙方承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a、本合同协议书b、中标通知书c、谈判文件(含招标补遗)d、报价文件(含答疑和澄清文件)e、乙方所做的其他承诺;
二、货物(设备)条款
本合同货物:型煤,共4070吨相关技术指标:规格:200mm200mm;含硫量:04;
发热量:4500大卡;干燥基灰分:25;
三、合同金额
1、合同总金额:合计人民币(大写):贰佰贰拾叁万零叁佰陆拾元整(小写):¥2230360元2、型煤单价为运到甲方指定目的地价格,包含运费、税费和利润等所有的费用此单价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市场、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四、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可采用现金或电汇形式。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订合同之前将履约保证金汇入至指定开户银行。
五、结算支付
1、货款按照甲方实际签收的数量,每累计满50万元,甲方办公室负责编制
f结算明细和支付计划,7个工作日内上报财务主管部门。2、最后一次支付按实际供货量进行支付。3、乙方提供的货物如果验收不合格,甲方将进行退货,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由供方承担。
六、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按照业主需求供货。2、交货地点:山西省朔州高速公路大新线、环城线各基层单位。
七、交验
1、根据甲方通知,乙方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并提交送货清单,甲方办公室组织清点验收。验收合格,进行卸货,并签收送货清单或签发收货清单。2、如验收不合格,直接退货。如存在争议,甲方委托当地环保部门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3、使用过程中,甲方仍有权委托当地环保部门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排放监测,如不合格,有权退货、终止合同,并按违约责任处罚。
八、后续服务及承诺
后续服务承诺:甲方电话通知后2天内送达指定地点。
九、甲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负责提供卸货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十、乙方责任
1、保证所供货物均为投标文件承诺货物,符合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