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履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的其它监督职责。第四十二条科技部门发现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的隐患时,应当及时通知本行保密领导小组采取保密保护措施,在紧急情况下,有权直接先采取必要的措施,然后再向领导报告,遇有重大问题,可以要求召集计算机保密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商议对策。
第九章泄密处理第四十三条如发生涉密计算机信息泄密事故,不得隐瞒,应立即向保密领导小组报告,并请求信息科技部给予技术支持;信息科技部将根据保密领导小组的要求,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避免泄密进一步扩大。第四十四条本行员工一旦发现涉密信息泄露或可能发生泄露的情况时,应立即向保密领导小组报告,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第四十五条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或破坏发生事故的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
f现场,必须及时通知总行保密领导小组,经保密领导小组授权,信息科技部进行技术分析、取证,并及时做好相应的登记备案工作。
第四十六条泄密事故相关人员应根据责任和损失大小承担相关事故责任,给本行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被依法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将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章附则第四十七条本办法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f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