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监护人与学校定期或不定期的电话联系制度,及时与家长交换意见,同步教育好“留守儿童”。三、在学期结束时,要求留守儿童给在外的爸爸(妈妈)联系,汇报一学期的学习、生活情况。四、要求代理家长至少每学期对所监管的留守儿童进行一次家访。“留守儿童”的应急机制一、“留守儿童”在校期间遇突发事件,必须要在30分钟内告知委托监护人,1小时内告知在外务工家长,2小时内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2小时内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政府,确保儿童在安全的环境中成长。二、加强与“留守儿童”的监护人或代理监护人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向“留守儿童”及其家长公布了班主任的联系电话和详细通讯地址。三、加强班主任的责任。学校常常专门组织交流关爱“留守儿
f童”的经验,增强对“留守儿童”教育的实效性、针对性、策略性。四、加强与留守儿童父母或监护人的交流与沟通,定期举办安全知识、健康知识讲座。明确职责,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对留守儿童在生活、学习等方面,给予特别的照顾,五、加强各方面统筹,建立农村社区、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即“留守儿童”→班主任→学校→家长(监护人)之间建立完备的联系方式,以应付突发事件的发生。“留守儿童之家”管理制度一、建立留守儿童跟踪管理档案。学校对留守儿童登记备案,分类区别对待,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管理。各班主任教师及随时了解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状况、思想动态等,有针对地对他们进行帮助和引导。二、学校要充分利用假期、或春节家长回家的时机,召开留守儿童家长会,与家长交流,使学校内外对儿童的影响产生合力效应。三、重视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开通家长(监护人)热线,学校老师要经常与家长(监护人)联系,了解孩子在家的情况,以便及时帮助留守儿童;四、经常组织留守儿童参与文体娱乐活动,充实业余生活,多与他们沟通交流,慰藉他们残缺的感情。五、课程教学中加强留守儿童的生存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强化留守儿童自尊、自立,帮助他们了解知法、守法的知
f识技能;六、关注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尤其是留守儿童,学校成立心理咨询机构,开设针对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的心理课程,专设心理教育教师,心理健康咨询室,共同对儿童的显性和隐性的心理压力进行疏导,为留守儿童排忧解难,引导儿童走过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帮助儿童健康、和谐发展。七、办好家长学校,对家长开展家庭教育培训,教给他们正确的教育儿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