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于档案袋封面
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目录表
申请人:申请人:申请资格种类:申请资格种类:种类
单位:单位: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双面A4纸打印,并在指定处签名);2、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4、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6、体格检查合格证明1份(统一体检后由区教育局补放,不用提交);7、相应层次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的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或提交相应层次含有教育学、心理学成绩的学籍成绩表复印件(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确认);8、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9、相应层次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或提交相应层次含有教育实习成绩的学籍成绩表复印件(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确认)。10、近期小1寸红底免冠半身正面照片1张(与贴在申请表、体检表上的照片和网上上传的电子照片同底,同时申请表各贴1张照片)。11、在编正式教师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在编在岗教师证明,社会人员需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定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1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备注:申请人将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请统一使用A4纸)按目录表的顺序装入自备纸质档案袋中,并将目录表贴于档案袋正面。各项材料经审核后留存,个人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申请人。顺德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二○一○年十月
fr